深圳建筑节能走在全国前列
2006年8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发布后出台的首部配套法规该法规从当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深圳的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两年多来,全市累计节能总量已达到61.7万吨标准煤,相当于节省用电16.2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64.1万吨。其中,2008年实现减少建筑能耗总量达到40.8万吨标准煤,节能量占全市年度节能总目标83万吨标准煤的49%。
设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
据悉,由于南方地区建筑节能国家标准颁布实施时间较晚,现有民用建筑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现象普遍存在,每年浪费大量的常规能源。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制订了《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目前,以三洋厂房、建设集团办公楼为代表的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节能效果显著。从2009年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今年将拿出首批资金3000万元,为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提供绿色通道。
新建建筑节能100%达标
2004年,深圳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不到10%,而现在,我市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已提高到现在的10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9个百分点,是全国唯一达标率达到100%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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