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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征碳税能否规避他国对我征收碳关税?

2010-05-14 11:28:49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报告中对我国碳税推出的时间、采用的计税依据计征方式、征收价格与对象等做出了框架设计。

  针对开征碳税与应对贸易摩擦的问题,此前曾有专家提出,少数发达国家已在讨论开征碳关税。如果我国已在国内征收碳税,其他国家再征碳关税就涉嫌双重征税,违反WTO协议。因此征收碳税可以降低我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风险,并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五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税或能源税政策,而法国也准备步其后尘。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认为,与其让他国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 先征碳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以达到企业改变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人民网网友表示,“碳关税的征收必将影响中国的外贸出口,影响出口就会影响就业,影响就业或将影响到国内的社会稳定。”

  中国征碳税能否规避他国对我征收碳关税?针对此,美国芝加哥气侯交易所副总裁、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黄杰夫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碳税与碳关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黄杰夫认为说不好。黄杰夫介绍说,中国碳税的征收主体是财政部,客体是相关排碳企业。而碳关税则是一国政府对来自他国的外贸产品征收的关税。

  黄杰夫指出,中国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这是刚性指标。碳税总量控制的效果并不突出,企业缴税后成本或将向消费终端转移。谈及抵御碳关税贸易壁垒,他坦言,欧美国家在何种情况下征收碳关税,征收标准是为何,目前尚不清晰。过早判断征碳税可应对贸易摩擦,还言之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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