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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2010-06-02 10:15:48  

    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设定了严格限制,工业化国家在2008――2012年期间必须减少相当于1990年排放水平5.2%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12年至少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其中至少25亿吨减排量必须来自减排权交易。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购买排放指标,以解决自身指标不够用的问题。在国际上,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已有成熟经验。2008年初,美国国际集团曾以6.5美元/吨的价格向新疆和四川的农村购买碳排放指标。

  碳减排权交易蕴含巨大的商业机会

  目前的碳基金主要由欧洲国家设立,已成交的合同额只占市场需求的10%。碳减排权的价格正在上升,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机会。以现行价格计算,碳减排权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意味着120多亿美元的机会。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2009年6月发表报告,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将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1、碳排放――以欧美为两大中心。目前,全球范围内共有20多个碳交易平台,交易标的主要有两种,一是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类似期权与期货的金融衍生品,二是相对复杂的减排项目。在众多碳交易市场中,主要有四个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所(欧盟的EU ETS、澳大利亚的New south Wales、美国的Chicago Climate-Exchange和英国的UK ETS),其中,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08年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60%。而英国的伦敦金融城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成为全球碳交易的两大中心。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欧盟27国实行“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制度,是一个欧盟内部的强制减排配额市场。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也是碳排放权额期货交易模式的开创者。

  2、碳交易市场――爆炸式增长。近年来,基于环保项目合作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增长。2008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1263.5亿美元,比2007年的630亿美元上升了100.6%。

  据世界银行测算,发达国家通过CDM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需求为每年2亿至4亿吨,每吨的价格在15―20欧元,最高时甚至达25欧元。在占据全球碳交易85%以上的欧盟碳交易市场,2008年的新一轮价格达到23欧元/吨。据介绍,在行情最火时每吨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价差达到20欧元。这就是说,如果某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开发了一个年减排20万吨的项目,拿到欧洲,就能净赚400万欧元。价差的存在,使众多炒家竞相到发展中国家来炒碳。

  3、中国是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中国在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已达到全球的70%,有专家估计,中国当前已签订的碳交易项目收益可达20亿美元。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的全部碳排放信用交易的41%,成为全球第一大供应国。根据CDM规则估算,以目前中国每吨CERs(经核证减排量)7到8欧元的市场价格计算,在2012年之前,中国的碳交易潜力达数十亿欧元,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0%。这意味着中国将成为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CDM市场,将成为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

  我国碳市场存在的问题

  1、市场分散,信息透明度不够,中国企业损失大块利益。目前中国污染排放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个案虽然已经不少,但分散在各个城市和各个行业,交易往往由企业与境外买方直接去谈判,信息的透明程度很不够。这种分散的不公开的市场状况,使得中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的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去甚远。由于缺乏公平的交易平台和畅通的信息渠道,国内企业往往在相关的交易中遭受损失。

  2、缺乏碳排放定价权和碳排放交易主动权。目前发展中国家没有国际市场上的碳排放定价权和碳排放交易的主动权,只能充当“卖碳翁”的角色。虽然《京都议定书》没有规定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义务,碳交易的定价权也与中国无直接关系。但节能减排是中国的迫切任务之一,也符合中国自身国家利益。目前中国的一些能源单位利用率很低,不符合经济效益。实行“低碳经济”,提高能源利用率,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是中国今后发展经济的趋势,也是履行大国减排责任的需要。

  3、业主缺乏碳交易意识。中国节能减排项目很多,但业主缺乏碳交易意识和认识,没有发现碳及其衍生产品的价值。这实际是中国资源和企业价值的一种浪费,因此急需建立一个全国性公开市场。

  有关政策建议

  1、建立国际化的碳交易所。2008年,中国相继成立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迈出了构建碳交易市场的第一步。这三个市场的建立表明,中国正在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市场化机制。2009年11月17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及RESET(香港)公司在深圳联合签署了发起成立亚洲排放权交易所的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国内碳排放交易的分散、交易信息不透明、交易成本高的局面将会改变。

  我们可以借鉴国际模式,探索发展中国交易市场,将卖方、买方、投机者高效有序地汇集在一起,为相关方提供交易信息,最大限度地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中国在国际碳排放交易中的地位,改变过去交易不透明的现象,也有利于提高国内碳交易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的问题。

  2、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中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把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0%。为完成此目标,建议制定国内碳减排计划,并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在国内各省或各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

  3、建立一个市场化的碳金融机制。中国发展碳市场的目的,核心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发展权利,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中国现阶段实际情况决定了我们只能通过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来实现减排目标。

  碳市场已经由商品市场演变为金融市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如果要发展自己的低碳经济,就要顺应潮流,抓住机遇,发挥比较优势,选择一条市场化的、通过低碳金融的手段来发展、调节、配置我们的低碳产业。包括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金融机制等。因此,我国必须有一个多样化的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交易所等,同时要研究碳交易的机制。

  碳排放权交易无疑给中国解决严重的污染气体排放问题提供了一条全新的途径。我们应该深入研究这种方式的可行性,探索一项适合中国国情的“排放权交易”推广计划,使气体排放问题得以经济、快捷、高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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