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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价明年将上调 上调涨幅将控制在4%

2009-07-31 02:26:51  

  明年,城市供水价格和天然气初装费将进行上调;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价格将被纳入2009年价格工作重点——昨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了2009年价格工作安排,预期调控目标将把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力争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明年,物价部门将稳步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出台污水处理费收费调整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以及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做好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的实施细则出台工作;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天然气初装费作为疏导价格矛盾、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为了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物价部门将落实国家和省上取消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并调查二手房交易市场价格,查处不合理收费,研究其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兰州市物价局将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做好涉企收费的优惠和减负工作。

  在民生价格管理方面,物价部门称仍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监管,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并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入细致地做好单病种成本核算、限价工作;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工作,规范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并规范兰州市殡葬和公墓收费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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