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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的多重追问

2009-07-31 02:26:59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今天上午9时在广东迎宾馆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36名听证代表、申请企业代表将参加听证会。会议由广州市物价局主持。
  
  按常理讲,污水不经过处理就任意排放,既污染了环境,还会让老百姓深受其害。倘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来保护自然环境,必然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和追捧。然而,此次广州市举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听证会,无论在程序上、成本核算以及以往污水治理效果和治污费用用途上,都受到公众的普遍质疑,很值得人们进行多重追问。
  
  追问一:程序倒置,怎能孚众?众所周知,听证会取得成功的关建是程序的正义,而所谓价格听证的程序正义,顾名思义,无非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听证决策过程应该公开、公正、公平。惟有程序的正义,才能确保证结果的正义。
  
  但此次城市污水的听证会,在召开前,就给听证议程设置了二选一的涨价方案,其中,污水处理费分别拟涨0.4元/吨和0.6元/吨,平均涨幅分别达74%和85%。这意味着,听证代表无论是选A,还是选B,反正都铁定涨价。如此程序倒置的听证,不仅难以服众,更保证不了价格听证的公平和正义。
  
  追问二:成本监审形同虚设,何以让人气顺?早在2006年3月份,我国颁布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就明确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这表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
  
  可是,当地物价部门却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恣意曲解国家公共政策精神,竞然将维护费和折旧费进行双重计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入定价成本,在有悖常理核算机制下,致使成本多出了1.5亿元。难怪乎,在听证会召开的前一天,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向市物价局发出《关于撤销“关于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成本的研究分析报告”作为调费依据的建议》的信函,但至今并没有得到价格部门的任何回音。
  
  追问三:治污效果差强人意,收费用途不够透明,公众怎会没有怨言?记得环保总局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显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其中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最近媒体又曝出了全国已经建好的14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一半还在“晒太阳”,有的只是在应对检查时才开机,浪费巨大。
  
  具体到广州市的污水处理情况,也与其他地方并没有两样。早在2002年,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污水调价就许下承诺,投资67亿元使污水处理率在2005年达到100%,可现实情况是如何呢?民调显示,超6成市民认为上次调价后,污水处理效果没有太大变化,更有一成多市民认为是越治越差。很明显,我们小老百姓每月上缴自来水费中的污染处理费,在交给自来水公司后,既没看到良好治污效果,更不知道污水处理费究竟用在哪里,如此境况,百姓难免怨声载道,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值得关注的是,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在全国有蔓延的态势,譬如,四川等地也拟打算大幅度污水处理费。笔者觉得,面对新世纪以来最大一次经济寒潮的肆虐,各级地政府不应把目光放在增加民生负担上,这不仅不利于提振疲软的内需,也不符合中央经济会议所确定的“保增长”的大政方针。退一步讲,倘若有些与民生有关收费确实有提高的必要,但也要符合程序正义,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满意和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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