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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度实施“流域限批” 改善环境质量

2009-10-22 13:34:39  

日前,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为推进《云南省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沘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遏制沘江流域内的重金属污染,省环保厅首度对沘江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流域限批”制度。这也是云南省首度实施“流域限批”。

此次实施的沘江流域区域限批范围包括沘江及其支流在内的流域范围,具体涉及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和啦井镇,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长新乡、检漕乡、诺邓镇和宝丰乡。凡是直接或者间接向沘江及其支流排放含铅、锌等重金属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在沘江流域新建、扩建上述限批建设项目,云南各级环保部门将一律停止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沘江为澜沧江一级支流,位于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境内,总长170多公里。随着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兰坪矿业的开发,沘江两岸的采选和冶炼厂的迅速发展,沘江遭到严重破坏,水质日益恶化,到90年代中后期,水质降为劣V类,已基本丧失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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