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物价局召开关于调整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大丰水厂”)出厂水价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就提价理由、提价幅度展开激烈讨论。讨论焦点集中在大丰水厂出厂水价提价超过两成是否过高的问题上。而大丰水厂过往三年平均利润率已达8.06%,拟在未来三年达到国家限定12%的最高利润率的涨价方案,遭到了居民代表、企业代表等民间代表质疑。
物价局表示,在听证会举行后7日内,市民和企业仍可通过致电(88319851)、致信等方式,继续向物价局表达对大丰水厂上调出厂水价表达意见。
大丰水厂投资加大,成本增加
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宇澄:大丰公司是一个中外合作经营的供水企业,于1998年4月8日正式营运。大丰水厂原设计分四期建设,第一期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2001年竣工。2006年实施扩建二期工程,扩建后日供水量可达40万立方米。二期工程总投资为8800万元人民币,其中企业自筹资金占三分一,银行贷款为三分二。
张宇澄表示,投资加大,成本增加是该水厂面临最大的问题。二期工程的扩大,还带来了银行还贷负担增重、机器设备维修。大丰水厂提出未来三年供水价格上调至0.97元/立方米。
讨论焦点调整幅度是否过高
物价局表示,大丰水厂2006年~2008年的平均净资产利润率为8.06%,对比《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引进投资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净资产利润率最高可达12%的规定相对偏低,各方代表随即针对大丰水厂的提价理由和成本监审情况进行讨论。
部门意见
建设局原则同意调整水价
大丰水厂不但是中山市主力水厂,也是中山市抗咸的主力水厂。大丰水厂从2006年以来,投入了近1.2亿元进行二期工程扩建、保障饮用水安全以及抗咸潮的工作,进一步保证了中山市城区和周边镇区的供水安全,为中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物价局的成本监审意见合理,大丰水厂过去三年8.06%的净资产利润率低于国家规定的合理盈利范围。建设局认为大丰水厂具备调价条件,原则同意该厂调整出厂水价。
水利局提价幅度不宜过高
有必要适当提高水厂出厂水价,但提价幅度不宜过高。水价应该建立起活动的调整机制,不能只往上升。
企业回应
大丰水厂供水季节性需求不同促使提价
针对市民代表提出的投入与规划不一致的质疑,大丰水厂总经理张宇澄解释,中山冬夏两季的用水需求相差较大,实际上,2006年大丰水厂供水量已达29万立方米,已经超过一期工程。水厂不能长期超负荷运作,所以二期工程的设计能力是40万立方米。”
针对民间代表对8.06%的利润率已经不错的意见,张宇澄则解释,这只是过往三年的平均利润率,2008年大丰水厂的利润率实际上只有6.33%,已经不在国家规定的合理盈利范围。“电价年年上涨,给我们每年增加1700万元左右的成本,但我们的出厂水价已经5年没涨。”
针对多方代表认为上调幅度过高这一说法,张宇澄表示,大丰水厂每立方米上调0.19元,对于供水公司成本来说,每立方米只增加2~3分钱,影响甚微。
民间声音
市民代表提出五大疑问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来自东区的潘先生,向大丰水厂提出五大疑问:
一、从报表来看,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水厂的供水能力应该达到40万立方米/天,但目前的供水量26.49万立方米/天,相差了13万立方米,那是否说明,前段期间投入的资金和设备还达不到设计总量?这是什么原因造成?
二、一个只有62人的企业,每年都有净利润的产生。在现行的经济环境下,大丰水厂达到8.06%的利润率,已经相当可观。是否有必要通过调价来提高到12%的最高利润率?
三、大丰自来水公司从原来的价格0.78元调整到0.97元,升幅达到了24%,水价的调整是否有必要一步调整到位,一下子需要升这么多?
四、假如这次升价得到允许,今后其他自来水厂也要“有样学样”,提出加价,政府部门如何应对?大丰水厂的盈利率已达到8%,其他自来水厂特别是镇区的自来水厂达不到这个盈利水平的,是否也会提出加价呢?
五、这次升价说不影响居民水价。但我认为这只是暂时性,出厂价格提高了,供水公司的成本如何维持原有成本呢?将来供水公司怎么办?水价的调整最终都是转移到老百姓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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