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日报热线 (呼伦贝尔日报记者庞艳 通讯员陈国平)近日,熏海拉尔区许多读者纷纷给热线打来电话,了解自来水价格上调的具体情况。11月20日,记者从海拉尔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市区相关部门的批复,从2009年12月1日起,海拉尔区将执行新的自来水价格标准。
新价格是: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已经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基础水量定为每月10吨/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每户每月在10吨以下的价格由1.40元/吨调整为1.85元/吨;用水量每月超过基础水量部分,价格为2.25元/吨;尚未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1.85元/吨执行;工业、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绿化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4元/吨。为了减少水价调整对一般工业企业的影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发电供热等大工业企业用水价格为3元/吨;特殊行业用水10元/吨。
据了解,海拉尔区现行自来水价格是2006年批复的。现经过工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2006—2008年水价成本监审结果,2006年平均单位吨水售价为1.83元,而2008年供水成本已达到2.33元,现行自来水价格已经远远低于供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