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已制定“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工业、商业用水将实现同价。
整合分类
我市(成都市,下同)将把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大类。其中,原来包含在居民生活用水中的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部队的办公及生活用水等将归入非居民用水
三步到位
此次上调的价格将分三年到位。2010年,工业、机关团体由2.70元/吨调为3.20元/吨;公办学校、部队办公等由2.15元/吨调为3.20元/吨。2011年均调为3.70元/吨。2012年均调为4.30元/吨
22日听证
物价部门定于12月22日9时召开成都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届时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来自:市人大1名、市政协1名、工业企业3名、商业企业3名、大专院校1名、中学1名、省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1名、市政府法制办1名、市财政局1名、市水务局1名、区教育局1名、成都军区联勤部1名、专家学者1名、成都市兴蓉公司1名。
成都4年来拟首调水价 居民用水此次不调
记者昨日(12月3日)获悉,成都市物价局已制定出“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方案提出,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将实现同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不会调整。本月22日,物价部门将召开相关听证会。这次调价是成都4年来首次调整自来水价格,一些行业用水的上涨幅度高达一倍。
5类变3类
工商业用水统归非居民用水
目前,我市将自来水分为五个类别,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含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部队的办公及生活用水;城市绿化、环卫、消防用水);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含非营利性医院的办公及医疗用水;公园、游乐园绿化及办公用水;改制及民办学校;企业办及民办幼儿园用水);工业用水(工业企业生产和办公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含商业、物资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仓储;旅游;影剧院;餐饮业;招待所;美发;游泳池;写字楼;营利性医院;建筑业用水)以及特种行业用水(含娱乐业;浴室、浴足、美容;茶楼;烟草加工;纯净水厂用水、饮料业、酒厂)。收费方面,居民生活用水最低,到户价格为2.15元/吨,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和工业用水都是2.7元/吨,经营服务用水为4.6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为6.7元/吨。此外,没有归入5类用水的洗车场用水价格最高,为7.5元/吨。
根据物价部门昨日制定的“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将我市现行的五大分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大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现用水类别中的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事业单位用水,以及原来包含在居民生活用水中的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部队的办公及生活用水。
3年调3次
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水价翻番
在此次价格调整中,最受关注的居民生活用水并不在其列,特种用水也不会作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4.3元/吨实现同价。即现行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由4.6元/吨降为4.3元/吨;现行工业和机关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和工业用水由2.7元/吨调整为4.3元/吨。此外,之前包含在居民生活用水中的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部队的办公及生活用水调整幅度最大,从2.15元/吨上调到了4.3元/吨,整整涨了一倍。
方案中还明确,此次上调的价格将分步实施,三年到位。2010年,工业、机关团体,由2.7元/吨调为3.2元/吨;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由2.15元/吨调为3.2元/吨。 2011年,工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由3.2元/吨调为3.7元/吨。2012年,工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由3.7元/吨调为4.3元/吨。
普通意义上的水价为综合水价即最终到户价,由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相加而成。近年来,成都自来水价格经历过两次调价,一次是在2003年,居民生活类用水由1.05元/吨调整为1.15元/吨,污水处理费上调0.02元。2005年9月,居民生活类用水从1.15元/吨调整为1.35元/吨,污水处理费分两步,从0.35元/吨上调至0.8元/吨,算下来即2.15元/吨。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