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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污必须领许可证

2009-12-11 10:37:33  

    新华网南京12月9日电 (记者张展鹏)无锡市政府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3月起施行《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正式确立城乡全覆盖的排水管理模式,依托庞大的污水管网严格监管各类排水行为,凡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污的企业或单位均需领用许可证。

    近年来,随着太湖及辖内河流水环境恶化,无锡城市发展中的污染问题逐步暴露。2007年起无锡开始大规模的太湖治污工程,在国内率先铺开覆盖全城的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在3年内实现排水户全接管,原有的排水管理体系开始逐步升级。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周培基称,为规范各类排污行为,新《条例》中对排污户有严格的审核及处罚机制:申领排水许可证后才可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污,且排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周培基介绍说,按照排放水质、水量的不同,排水许可证分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重点排水户和一般排水户三类。排水户应按许可证所规定的排水量、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时限排放污水。

    据悉,随着无锡污水管网的逐步完善,除城镇居民及排污企业外,农村排污户也被纳入《条例》管理范畴,尚未理顺管理体制的县市区将自主负责辖内排水管理,同时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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