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惠州)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如何解决跨界河水环境污染,如何推进淡水河流域及潼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划。记者昨日走访市环保局,请该局有关负责人对《规划》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工作目标
今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55%
《规划》提出,今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5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5%。明年要完成淡水河流域内重点污染源整治和河道清淤工作,淡水河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Ⅴ类。到2012年,东江(惠州→东莞)交接断面保持Ⅱ类水质,淡水河(深圳→惠州)交接断面水质要优于Ⅴ类以上水质。
关键词 保护东江
流域内城镇统一环保准入标准
《规划》提出,东江流域各城镇应制定统一的环保准入标准,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东江惠州段上游汝湖、横沥、泰美、观音阁、芦洲、马安、水口、小金口等镇(街道)将禁止兴建电镀、化学制浆、制革、漂染、水污染化工、线路板等水污染型项目,惠州城市饮用水上游区域将严格控制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石湾、园洲、罗阳、龙华、福田等东江干流沿岸城镇不得审批新增水污染的项目。淡水河流域内淡水、秋长、沙田、永湖、新圩等城镇禁止审批重污染项目。
此外,惠州工业园区、仲恺高新区、三栋镇主要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惠环、沥林、镇隆、潼湖、潼侨不准再上线路板、造纸、制革、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酸洗磷化、电氧化等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境内新圩、惠阳经济开发区、永湖、沙田、良井等地污水处理厂,金山污水处理厂,以及大亚湾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必须于201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营运。镇隆、沥林、潼湖、潼侨等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陈江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必须于2010年启动建设,2011年投入运营。
关键词 分区控制
全市划分4个一级生态功能区
“我市将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遏止生态环境破坏趋势。”该负责人说,根据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将惠州市划分为“东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区”、“北部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区”、“南部海洋生态区”及“中部平原丘陵农田生态区”等4个一级生态功能区,白盆珠水库水源保护区等10个二级生态功能区,南昆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28个三级生态功能区。
此外,《规划》提出,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的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业投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至2020年建设一批生态示范村(镇、园),其中创建国家生态示范村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广东省生态示范乡镇1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镇、园)50个。
关键词 联防联治
城区不再建设燃煤燃油电厂
《规划》提出,针对深莞惠大气污染物不断增加的趋势,深莞惠3市必须严格控制新建火电厂环评审批,3市城区和近郊区不再规划建设新的燃煤燃油电厂,强制关停能耗高、污染重、单机12.5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燃油机组,淘汰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1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提高火电厂能源利用率。现有火电厂建设脱硫脱硝处理设施。
《规划》提出,应编制三市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统一协调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规划工作。成立深莞惠水环境管理机构,实行上下游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建设环保信息共享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和预警信息共享平台,高效处置跨界河和跨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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