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大连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大连市,下同)将强化入海排污口管理,实施加大整治超标、超总量排放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污染企业等措施,使化学需氧量减排1%以上。
为彻底改变城市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海的问题,今年将督办、协调新、改、扩建18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全市污水处理厂总数达到29座,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探索制定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和污水处理费拨付与污染减排实际效果挂钩的措施,并在全国率先实施这一措施。我市还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水源地环境监察专业化执法部门——大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水源地监察大队,负责全市及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及流域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同时,在 “五大饮用水水源地” 设立了水源地环境监察办公室。
为完成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1%以上的任务,我市今年将强化入海排污口管理,整治两超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污染企业,实施《大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强化污水处理规范运营管理。改进并强化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建立水、气在线监测系统政府管理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完成废水排放不达新标的重点企业治理整改工作。加强造船厂附近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海水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全市水源地动态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界立标,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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