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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89亿元水资源费足额入库

2010-01-18 12:35:13  

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了解到,2009年陕西省共计征收入库水资源费2.8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全年征收任务。

2009年,按照陕西省财政年度征收水资源费2.6亿元的任务,陕西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将2.6亿元年度征费任务分解到地市和15个省财政直管县,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省级和市县级征收任务。为督促各地任务完成,陕西省水利厅定期与省财政国库部门联系,实行“按月汇总、季度分析、半年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征收入库信息,并下发征费“情况通报”和“水资源简报”督促征费工作,严格任务考核。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缴程序,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定期对取水户计量核费、出具水资源费征收票据、入库对账、依法追缴。并积极与人行、财政部门协调,较好地解决了水资源费的入库问题。榆林市水资办积极与当地国库行、商业银行协调,成功地解决了神华神东煤炭公司网银支付水资源费的技术难题,使神东煤炭公司年近3000万元水资源费及时收缴国库;延安市水资源管理局为解决长庆油田采油三厂的异地入库问题,多次奔赴宁夏银川采油三厂驻地协商、办理缴费入库事宜,确保了水资源费及时足额入库。

在征收工作中,各级水资源管理单位在巩固现有费源的基础上,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通过上收取用水管理权限、加强临时取水管理、强化计划用水管理落实超计划累进加价等手段,不断开拓新的费源增长点,临时取水发证收费基本到位。安康市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将县级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征管权限统一上收市上,县城自来水征费额增长2倍,为2009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奠定了基础;汉中市坚持取用水日常管理与征费并重,在加强取水户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按月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各月入库情况较平稳;榆林市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取用水水资源费的征收,严格坑口电厂煤炭开采水资源费的征收;咸阳市克服部分重点企业关、停,费源急剧收缩的现状,加强年度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超采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收任务。商洛市在抓好重点企业征费的同时,积极拓展费源渠道,2009年全市征收入库额较2008年上涨了50%。

针对部分取水户拖欠水资源费日趋严重问题,各级水资源管理单位加大了水资源费征缴清查力度,全年累计追缴欠费2000余万元。2009年8月,陕西省水利厅对渭南水司、宝鸡水司、铜川水司、咸阳水司和秦岭水泥等5家省级取水户累计欠费900余万元案件集中进行了依法查处。目前铜川水司、宝鸡水司、咸阳水司均已完成清欠,后续缴费基本正常;秦岭水泥公司因破产重整,通过资产清算折价、股权让渡等方式完成了清缴。渭南水司拖欠水资源费一案,即将进入水行政正式处罚阶段。

据陕西省财政国库决算数据显示,全年全省共征收水资源费2.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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