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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成本,有无“水分”?

2010-01-25 12:41:53  

垄断企业天生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和压力——没有竞争、不怕亏损,成本增加了,可以通过抬高价格进行转移。因此有必要对其成本多打几个问号

最近,不少城市相继上调了水价。虽然之前的听证会讨论得很热烈,但最终结果无一例外地是“照涨不误”。有人因此质疑听证会在“作秀”,被质疑一方则予以明确反驳,用种种证据说明是真“听”真“证”。

其实,水价上涨的最大问题,恐怕还不在于听证是否“作秀”,而在于对水价成本的看法。

各地上调水价,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按照通常的思路,成本增加,产品的价格当然也要跟着涨,否则经营方将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营,没人会做赔本的买卖。实际是否如此呢?

成本无疑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比如普通的电视机和电风扇,前者成本肯定要比后者高,价格自然也要高。但价格是不是完全依据成本而定?显然不是,供求对比的力量会更大。当产品供过于求时,即使成本还是原来那么高,经营方也往往会考虑先把价格降下来吸引客户,或者是“薄利多销”,或者干脆以降价“倒逼”成本。

当然,企业这种降成本的主动性有个前提,就是有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垄断性质的公共品,如水、电、气等不在此列。这类产品不愁市场,因其“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居民对其需求没有弹性,就算价格翻几番,最终只能被动接受。提供产品的企业因此也就天生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和压力——不会面对竞争、不怕亏损,更不担心破产,成本增加了,可以通过抬高价格进行转移。不仅如此,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还往往会有抬高成本的冲动和便利,比如利用公共资源赚来的钱多给职工发福利、敞开来免费地用水用电,企业内部“懒”得从严管理,生产采购“不拣对的、专拣贵的”等等。近几年,媒体相继报道的一些地方电厂、水厂职工免费用电、用水,更换设备时更青睐价格高出一大截的国外产品,皆是例证。

就拿这波水价上调来说,有关方面特意强调,污水处理的成本上涨得很快,企业早就入不敷出,全靠政府补贴。倘若真是成本增加得快,百姓也能够理解企业的难处。但是,在账面上的成本增加的背后,人们很想知道,这其中有多少可控成本、有多少不可控成本,有多少固定成本、又有多少浮动成本。对于可控的、浮动的成本,企业是否曾尝试通过“内部挖潜”、通过技术创新来想办法予以降低?而所谓的不可控成本又是不是真的不可控?一句话,成本中是否有“水分”?

公共品的定价一向不是易事。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首先要界定,某项公共品是否真的具有完全自然垄断性质,有没有可能引进竞争?从供水来说,适当的引进竞争似乎不是不可行,一些地方已开始尝试。而对于的确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在定价时则要格外的慎重,不仅要对其经营方出具的成本先多打几个问号,更要统筹兼顾社会利益,甚至有必要定出一个对企业有些“苛刻”的价位以督促其改进经营管理,避免政府被企业“绑架”,不自觉地成为其代言人。

否则,如果企业提供什么“版本”就拿其当无可置疑的证据,听证会搞得再透明公开,也可能成为“论证会”。

自来水价格“涨”声四起(链接)

广州:从2009年元旦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元/立方米上调到1.32元/立方米,涨幅近50%。

天津:2009年4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3.40元调整为3.90元,提高0.50元,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调基金,涨幅14.7%。

南京:2009年4月1日起,生活用水价格由2.5元/立方米上调到2.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元,涨幅12%。

上海: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从目前的1.84元调整为2.3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调整为2.8元。

沈阳:从2009年7月1日起,居民用水由原来的1.9元/吨涨至2.4元/吨,每吨上调0.5元,涨幅26.3%。

兰州:从2009年11月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1.75元,提高0.30元,涨幅20.7%。

宁波:2009年12月1日宣布居民用水由2.2元/立方米涨至2.75元/立方米,提价25%,第二步将涨至每立方米3.2元。

北京:从2009年12月22日起,北京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3元,调整后每立方米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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