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供水只能依靠二次加压,随着如今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二次供水管理矛盾日渐突出:在一次自来水总公司的抽查中,16处高层物业中提取水样竟有半数不合格,二次供水设施中水池、水塔清洁成大问题。
昨日(2月2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论证会。草案指出,二次供水设施将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维护和管理,每月至少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一次,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经质检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停水48小时后供上应急水
草案指出,新建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已建住宅未达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注册水表、校核水表归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所有,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物业管理区域内注册水表以上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设施及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归业主共有,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安排使用,所需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归用户所有,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自建供水设施由自建供水设施单位所有或业主共有,并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
另外,计划停水超过48小时,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因紧急抢修故障,停水超过24小时,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在故障修复24小时之内恢复正常供水。
居民用水拟推行阶梯水价
草案规定,城市公共的确定,应当符合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计价,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物价部门核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另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根据条件逐步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价格调整,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会。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应当安装水表计量,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表计量计收水费,不同类别混合用水未分别安表计量的,按用水类别从高适用水价。
郑州大学法学院宋雅芳教授说,应当具体规定听证程序,比如哪些人来参加、谁来担任主持人、公布供水成本等,要细化指标,才能避免“先听后涨”事件的发生,水价调整应依据指标和听证会记录。
市自来水总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实施阶梯水价是未来的一个趋势,但目前我市实施阶梯水价条件还不成熟,建议郑州市先加大投入,对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进行改造,之后才有望实施真正意义的阶梯水价。
“我市大概有25万户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即使改造完毕,实施阶梯水价也是有难度的,比如每户家庭人数不同,两口之家和五口之家用水多少肯定不同,因此前提还需要摸清家庭人数,这个是有很大难度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下月起,无证排污最高罚20万元
3月1日起,无证排放水污染物的,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擅自损毁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的,也将受到处罚。昨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生效,为解决我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高居不下、水资源开发程度过高等提供了执法依据。
《条例》共7章68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水环境保护体制、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预防和治理、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并且首次写入有关排污权交易方面的规定。《条例》对排污权交易有偿转让作出规定: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发放和购买排污权的方式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则可以通过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通过出售排污权获得经济效益。
晚报
供水单位须每月验水质
如何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呢?草案规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对二次供水水质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当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检测结果应向用户公布。
同时,草案明确,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消毒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因管理不善发生水质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中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更新改造,所需费用,由物价部门根据不同压力增加值和建筑压力分区核定,作为加价费用计入水费。
对于这一变化,河南省大地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何祥保认为很好。因为物业部门需要维护二次供水设施时向业主收取一定费用常常引发不满,而这一收费也与郑州市物业费“一费制”的要求有矛盾。
市自来水总公司张湛军则表示,此次改变是行业内的普遍做法。不少大城市的二次供水,比如重庆等采用的都是加价的方式。目前这个条例还只是草案,具体怎么加价,怎么计入水费,现在还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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