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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专家:污染物减排要打持久战

2010-02-04 11:11:37  

    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宣布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今年,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要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分别再减排40万吨和20万吨。

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为何能提前实现,COD完成减排目标的前景如何,今年设定的减排目标能实现吗?该如何正确看待未来污染物减排形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

历史上的环保五年规划都没能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首次达到进度要求

记者:从历史的情况看,每个五年环保规划都没能完成,而这次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为什么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

赵华林:你说的没错,历史上的环保五年规划确实从未完成过,这也成了我们环保人内心很痛的一点。但是,“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结果表明,“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首次达到进度要求,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主要规划目标有望如期实现。这也是我国历史上执行得最好的一个五年环保规划。

能够提前完成二氧化硫减排目标,COD减排同样成效显著,我觉得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没有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如果各地政府的发展观念没能转变,如果环保没有一整套创新的制度,都不会取得这样的成绩。从具体的环保措施讲,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力度不断加大、减排工程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新进展、治理设施监管得到不断强化,直接促进了减排工作的进行。

拿目标责任考核来说,环保部建立了一整套考核预警机制,这对减排目标实现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比如,环保部对2009年上半年减排进度较慢的8省(区)发出减排预警,约谈当地政府领导,进行督查指导,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吴舜泽:应该讲,污染减排强化考核,责任落实到政府,层层分解、考核到人,改变了以前有总量、无控制、不考核的局面。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带动了各项经济、法律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到位,抓住了环保工作的“牛鼻子”,找到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落脚点,这是减排出效益很重要的原因。

对流域规划的实施进行考核评估、对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对跨界断面水质实施目标考核等系列措施,不仅是“十一五”规划较好执行的经验之一,也是未来我国抓好“十二五”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循的。

实现COD减排目标还有很大困难,因为在减排同时还要消化新增项目带来的新排放

记者:根据初步统计,去年COD减排完成情况比较理想,尤其相较于“十一五”前几年,减排出现了非常好的局面。二位怎么看这个情况,现在距离“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差距还有多大,困难在哪里?

赵华林:去年COD减排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以说是胜利在望,这是好的一方面。从另一方面来说,各地减排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离完成减排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应该讲,实现COD减排目标还有很大困难,因为一方面减排,另一方面还要消化新增项目带来的新的排放。

同时,污水处理厂一直在不断建设,但一些地方管网等与其配套的设施还没有完全建成,还影响其减排效益的发挥。另一方面,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一些项目的开工时间较五年计划的时间不能完全同步,也导致了COD削减的速度稍有滞后。

吴舜泽:与二氧化硫相比,COD是一种间接性、宏观性的替代指标,这造成COD涉及的行业、因素、过程较多,减排头绪相对较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每年COD新增量达到50万吨左右,增量的压力较大。

近年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很大,但启动相对稍晚,随着各项工程、结构、管理措施逐步到位,其减排效益将逐步显示。

未来,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范围还会不断扩大,如氮氧化物的减排将纳入考核

记者: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基础上,环保部提出今年减排40万吨二氧化硫、20万吨COD的目标,为什么会确定这样的目标,如何确保实现?

赵华林:虽然我们的减排目标有望全面顺利完成,但是必须看到,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还是非常巨大的。宏观来看,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对污染减排工作形成了巨大压力。从这个角度说,污染物减排是一场持久战。而且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提出将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相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削减污染物总量,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未来,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范围还会不断扩大,比如氮氧化物的减排将纳入考核。

二氧化硫和COD今年的减排目标是经过详细测算后得到的一个数据,从环保部门来说,我们希望通过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实现既定的目标。

拿结构减排来说,环保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今年要分别淘汰炼铁、电力、水泥、焦化和造纸落后产能2000万吨、1000万千瓦、5000万吨、2000万吨和52万吨。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出台节能发电调度办法的配套政策,迫使低效机组尽早退役。我们预计,通过结构减排,将具备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20万吨、二氧化硫45万吨的能力;通过工程减排,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80万吨、二氧化硫100万吨以上。可以说,只要措施到位,既定的减排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吴舜泽:应该明确,2009年二氧化硫达到“十一五”规划控制目标,与2010年“十一五”末实现约束性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之间还略有差异。2010年污染物新增量仍然较大,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搞好污染减排“十一五”决战。

我国污染物排放量基数仍然较大,即使实现了“十一五”污染物减排指标,也是高位上有所减少,不少地区污染物排放还高于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一些地区环境质量依旧不容乐观。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之前,污染物减排仍然是一段时期内的持续主题。

2010年乃至未来,继续做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是必然选择。同时,要特别注意到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的重要性将日益显著,应着力通过结构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优化,减少污染物产生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减排的压力。

“十一五”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链接)

进入“十一五”第二年后,全国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不断降低。特别是2009年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1年实现,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也完成在望,已有6省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分年份来看,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2007年分别下降4.66%和3.14%,首次实现“双下降”;2008年分别下降5.95%和4.42%。而据初步测算,2009年分别约下降了4.5%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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