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物价局获悉,2010年,郑州居民生活诸多领域的价格,都将有新变化。今年,郑州市将统筹安排、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结构的力度和时机。进一步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置身于国内诸多城市纷纷调整水价的大环境中,郑州水价调整似乎已箭在弦上。但要想赢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除了公开成本构成使市民看到水价调整理由之外,还应该使市民看清楚,此举对于自己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每次水价调整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一些“雷人”之语也广为人知。最具代表性的言论是,在一场“解读水价问题”的小型论坛上,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与市政工程师樊明远表示,“其实低水价是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他解释说,因为高收入者通常用水量大,“提高水价,同时出台对贫困人口的配套政策,这其实是一个很公正的促进资源节约、合理消费的政策”。
此番言论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但需要补充的是,并非低水价资助了高收入者,而是一刀切的收费模式资助了他们。现有的水价标准,已经足够使低收入者懂得节约用水,任何细微的价格变动或许都将成为他们难以承受之重。如果这种一刀切的收费模式不能改变,我们很难想象,当水价高企到使浪费成性的高收入者都懂得节约用水的时候,那些低收入者将因此而陷入怎样的生存窘境?
“提高水价,同时出台对贫困人口的配套政策”听起来很美,但终究过于理想化。一方面,在很多时候,涨价总是很容易,而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救济却很难及时跟上;另一方面,对于“低收入者”这样一个笼统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准确定义?明乎此,必然涉及税务、统计、民政等诸多部门,而其本身也无疑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原本水务部门就可以独自搞定的事,何至于如此兴师动众?由此而产生的巨额成本,又该由谁来消化吸收?
实际上,阶梯水价一直是国家所倡导节水的手段,发展改革委也曾多次表态“坚持推行阶梯水价的政策不会改变”。可以想象的结果是,如果阶梯水价真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高收入者必然要为他们的浪费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对低收入者的一种资助——如此一来,完全没有必要一边涨价一边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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