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新干举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签约仪式。县领导张梅生、聂小筠及县污建办、南昌水业集团有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新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签约为吉安市首家签约县,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加快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确保正常运营,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生态新干建设的重大举措。
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77个县市的78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让经营期限为30年,出让总合同由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干县污水处理厂特许权协议》、《新干县污水处理厂特许权和资产经营权出让协议》由县人民政府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干县污水处理厂排水服务协议》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规划建设局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作为全省首批4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县(市)之一,该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稳步有序地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工程建设预定目标。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实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配套管网铺设管道8.17公里。2009年9月底,厂区构建筑物、工艺管网和配套设施全面完成,厂区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出水水质可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要求,在基本具备运行条件的情况下,经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多轮谈判磋商,该县污水处理以每天1万吨作为基数计算,出让时将二期公共设施已建设部分全部计入成本,按概算数2630万元予以出让,出让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每吨1.256元。根据省市有关精神,该县将按照市统一标准,居民、行政事业单位用水0.8元/吨、经营服务单位用水0.9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0元/吨收取,从2010年2月1日起开征污水处理费。(新干台办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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