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认为今年上半年是出台资源税改革较为有利的时期,他建议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尽快推出资源税改革。
他认为,对于资源税改革,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改革的意义、方向和基本方案早已达成共识。
刘克崮建议,资源税的征税方式应由从量定额(按销售数量征收定额税)向从价定率(按销售额征收定率税)方式转变,以实现差别计税、分档调节,体现勘探、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等长期的可持续成本。
针对目前资源税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刘克崮建议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将更多的非金属矿原矿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对开采利用价值较高的地热、矿泉水征收资源税,而对一般性水资源的利用暂缓征收。
刘克崮说,根据资源税改革方案,按2009年全国油气煤产量和当前价格测算,改革后,全年净增加资源税不到300亿元,仅为近两年结构性减税5000亿元的6%。按能源企业目前的盈利能力,完全可自行消化承受。
以石油行业为例,据估算,实行资源税改革,石油行业新增资源税占其2009年利润总额比例为5%~8%,油气企业具备承受能力。而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在资源类企业中排名靠前。且资源税改革针对煤炭行业可按照“温和过渡、逐步提高”的原则,小幅、稳步推进。
据本报了解,税务总局此前将改革方案两次上报国务院。“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暂时搁置。”刘克崮说。
两次被搁置的原因是,2007年政府担心在经济过热时期推出改革可能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内经济增速下滑,怕推出改革增加企业困难,影响相关企业发展。
“现在推出资源税改革对宏观经济整体走势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刘克崮认为。
同时,刘克崮提出,如果错过这个时机,资源税改革可能不得不再次搁置,这会继续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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