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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4月起供水企业代收垃圾处理费 部分地区试行

2010-03-10 11:04:34  

    垃圾处理费收费难一直是困挠南宁市的“老大难”问题,为了提高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南宁市拟于从今年4月1日起分期分批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供水企业代收费工作。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公司将在各自供水服务范围内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政策、收费主体、收费标准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开“良方”破解垃圾处理费征收难

  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弥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运行维护经费的资金缺口。

  据悉,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近年来南宁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去年全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大关。尽管如此,南宁市垃圾收费率仍然偏低,存在部分居民欠缴、拒缴、漏征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征收方式比较单一,手段落后,主要靠收费员和保洁员上门收费,成本较高,部分市民对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不理解,导致垃圾收费率偏低,仅为74%。

  为破解困扰收费工作的诸多难题,南宁市从2008年开始,由市城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收费模式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先后赴多个城市取经。如何突破垃圾收费难的“瓶颈”,南宁市开出“良方”——拟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垃圾处理费。

  2009年1月21日,南宁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25日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全面实施收费模式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了全面实施收费模式的改革,市环卫处全面展开调查,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环卫处与绿城水务和各城区环卫站从不同层面选择了10个试点单位,并

  4月1日起新收费方式在南宁市部分地区试行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通告》称,从今年4月1日起,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公司将在各自供水服务范围内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同时,根据《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居民和单位均按照现有水费缴费方式,采取现金柜台(包括银行、供水企业收费网点等)缴费、委托银行代扣或自助缴费、委托付款或支票缴费等形式,在缴纳水费的同时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凡委托银行代扣水费或通过银行服务终端自助缴费的自来水用户,可以在2010年3月31日前对原委托方式进行变更;如在上述期限内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则视同同意银行在代收代扣水费的同时代收代扣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由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方式将从4月1日起在南宁市部分地区试点实施,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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