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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环保单位说法"打架" 水源保护有"盲区"

2010-04-01 10:01:01  

城市的水源地有比较严格的保护法规,而农村的水源地保护问题令人担忧。

渭北供水站建成后改善供水

当记者向环保局反映王庄、徐杨等地居民抱怨饮用水碱性大,非常难喝后,临潼环保分局的赵科长说:“渭北的水从来都是碱水,我就是土生土长的渭北人,这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就是那里不建厂,水都是那样。农民用那里的水浇田,一片白花。”

同时,环保局的人告诉记者,对于居民的饮用水,环保局是要根据相关规定对水源进行保护的,在城市水源所在地方圆100米内严禁修建污染严重的工厂,同时会对有污染的企业工厂进行严格的监控。

“徐杨地区的水源也在进行保护吗?”记者问。“那是农村,农村的水源地不在保护之列。”环保局相关人士回答道。

随后,记者前往临潼区委,在临潼区委宣传部了解到,渭北供水总站正在建设之中,投入之后就能缓解当地饮用水水质差的问题。

环保分局:“农村水”保护尚无政策

在本次采访临潼区环保分局的过程中,记者见到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水源地的保护标准和措施。

按照临潼区环保局的说法,这份对于水源地的保护标准仅仅适用于临潼城区居民,目前尚未有关于农村农民水源地的保护政策出台,这也是造成职能部门无法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原因之一。

市环保局:农村供水源也受保护

西安市环保局的人员给记者拿出了《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并告诉记者,该条例适用于任何水源地,并不分农村和城区,农村的集中供水源,都在该条例保护之列。同时,所有从地下抽取的饮用水,都要在达到检测标准之后才能输送到居民家中。

记者详细地看了这个条例,条例明确地提出是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未说明是否包含乡村地区,根据该条例,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在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化工、电镀、制革、冶炼、印染、炼油、制浆造纸项目,以及含放射性的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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