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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正在制定关于重污染企业退出的指导性文件

2010-04-02 10:26:57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日前表示,环保部政法司正在制定一个关于重污染企业退出的指导性文件,原则为:依法、有序、合理退出。
    杨朝飞说,重污染企业退出,一是一定要依法退出;二是要有序退出,就是说国家要有规划,要事先告知,让企业有思想准备,给其调整的时限;三是要合理退出,退出时要有一定的补偿,并坚持退出和转型相结合。
    据悉,目前国家对重污染企业的定义如下:首先是依法合规成立的企业,具有完备的工商执照,政府同意设立甚至有些是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但其资源消耗高、排污量大、污染物毒性强。其次是环境风险高,治理无望的企业。再次是频繁引发信访,酿成群体性事件的企业。最后是随着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和城乡规划的调整,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需要退出的企业。
    杨朝飞说,目前我国重污染企业退出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缺乏科学的合理规划。二是政策引导不足。三是缺乏补偿和激励机制。所以就出现了该退的退不出去,已经退的稳不住发生反弹,污染异地转移等情况,甚至在退出过程中引发群体性事件。
    重污染企业退出在我国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有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节能减排,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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