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08年8月开始,江西省按照分批建设、统一协调的原则,在全省84个县(市)建设8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丰城一市两厂)。由于此前已在各设区市建成15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江西省已建成100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七成城市生活污水可被净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了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审批、统一融资,并按市场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设备设施、供货企业和特许经营权运营商。在融资方面,江西省以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为平台,以特许经营权作质押,将全省85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打包成一个整体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8家银团贷款,保证了建设资金的需要。据悉,这种“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的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围绕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目标任务,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大力推进项目启动、规划审批、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各有关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攻坚破难,保证施工进度。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85座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项目建设任务在较短时间内得以保质保量完成。
根据气候特点和各地污水成分情况,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都采用了技术较为成熟的氧化沟工艺。随着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全省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近100万吨,加上位于设区市的15座污水处理厂已有的170万吨的日污水处理能力,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可达到70%以上。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都能稳定达标。
部分污水处理厂“大马拉小车”
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污水处理厂在运行中还存在污水收集率不高、进水浓度偏低、污泥处置欠长远考虑等问题。
由于收集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覆盖面受到限制,导致污水实际收集率不高,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设计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率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其中,新建县等地的污水收集率仅为30%。相关专家介绍,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满负荷运行,容易造成电力资源浪费、增加运行成本。
此外,由于很多县(区)的老城区在建设初期未能统筹考虑整个城市的排水远期发展,造成管网布局不合理、雨水和污水不分流等问题,部分城镇的生活污水事先经过小区化粪池沉淀、分解得到初步净化,有的沿河铺设的污水管存在河水渗入管内的问题。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致使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难以实现最佳处理效果。
目前,尽管各地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都设计安装了污泥脱水设备,但脱水后的污泥处置问题,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据测算,江西省日处理污水能力理论值达270万吨,这意味着每天将产生1350吨污泥。这些污泥大多含有重金属,如果采取一般方法进行填埋,很容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让污水处理厂发挥更大效能
为抓好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将尽快研究出台全省城市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运转2年至3年后,逐步完善并将其上升为条例。有关职能部门也将抓紧出台运行管理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针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省发改委负责人也表示,江西省将尽快出台管网建设规划及指导意见,通过统一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财政“以奖代补”、县(市、区)财政配套等方式,确保配套管网建设有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指导县(市、区)政府把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结合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分步、分阶段实施,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逐步实现雨水和污水分流。
为避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现象的发生,江西省还将强化环保在线监控工作。目前,各地污水处理厂的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已经陆续建成投运,环保等部门将加强对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以杜绝晴天开、雨天关,白天开、夜晚关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使污水处理设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据了解,江西省还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建设,其中,对污水进水量偏低、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将暂缓启动二期工程,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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