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水业 >>内容详细

国家间经济利益冲突致尼罗河水资源纷争再起

2010-05-21 10:38:31  

埃及政府和民间近期高调宣示对尼罗河的权利,而尼罗河流域的埃塞俄比亚、乌干达、卢旺达和坦桑尼亚4国则于5月14日签署了重新分配尼罗河水资源的《尼罗河合作框架协议》,规定4国均等分享水资源,并有权在不事先告知埃及和苏丹的条件下建设水利工程。在此背景下,肯尼亚也于19日正式加入了该协议。此消息一出,在埃及国内引发了极大的震动。埃及在评价此次事件时认为,尼罗河上游各国此举意在从埃及和苏丹手中争得更多“水源股份”,而这场纷争的结果将对尼罗河流域各国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状况产生深远影响。

分歧——

历史原因和现实发展需要使各国对河水分配提出不同的利益诉求

尼罗河发源于埃塞俄比亚高原,由青、白尼罗河两条河在苏丹首都喀土穆汇流形成,蜿蜒流经非洲大陆东北部,穿过布隆迪、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肯尼亚、苏丹、埃及等10国,全长6671千米,横越撒哈拉大沙漠,最后注入地中海。尼罗河水几乎全靠降水补给。

历史上,尼罗河水主要用于灌溉和提供生活用水。为了可以全年进行灌溉,上个世纪,尼罗河上修建了几座拦河大坝,其中有两座大坝在苏丹境内,一座是青尼罗河上的什纳尔大坝,另一座是白尼罗河上的阿瓦里亚大坝;另外一座是埃及和苏丹通过谈判签订的《尼罗河水协定》(1959年)允许埃及修建的阿斯旺大坝,协议将尼罗河水(年总量约740亿立方米)由两国分享,其中555亿立方米归埃及。

尼罗河水使用权利的传统秩序建立于殖民主义时代。1929年,由英国和埃及签署的《尼罗河水协定》确认了埃及对该河水使用的优先权,据此,在英国管辖的尼罗河上游或支流上,未经开罗同意,不得兴建工程。而另一个重要的关于尼罗河水使用的协定签署于1959年,埃及和苏丹就尼罗河水资源的利用问题通过谈判签订了新的协定。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