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未来4年,天津将安排1.2亿元用于河北省境内引滦水源保护工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落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天津和河北将共同加强水源地保护,共同推动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加大“天津市在河北省境内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合作力度。2011-2014年,天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河北省境内引滦水源保护工程。
河北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用于城市污水治理、水库网箱养鱼治理等改善滦河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的工程建设,确保2014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使入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完善两地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逐步改善引滦水源水质。
通知还明确表示,天津和河北将重新修订水源地保护规划,共同呼吁水利部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尽快启动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重新修订工作,比照北京水规划的模式,共同推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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