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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要警惕“九龙治水”

2010-10-13 11:14:07  

    在水环境治理上,应有统一的部门主管,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

  9月21日,受11号台风“凡亚比”影响,信宜紫金所属的广东省信宜市银岩锡矿母坝被泥石流冲垮。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唐豪26日透露,环保部门将密切关注和监测信宜银岩锡矿尾矿溃坝影响的地区水库,避免重金属污染导致新的灾害。

  近年来,重大水污染事件频发,对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严峻考验。尤其近期,发生在大连港区海域、巢湖的水污染案例,对水环境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日前由《环球》杂志举办的2010年中国世界环境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智力引进办主任杜平指出,近年来,我国河流中劣五类水质的比重处于上升状态。2000年,可监测河床里劣五类水质仅占20.7%,2008年,已上升至27.4%。
 

  水污染形势严峻

  对于在部分领域、部分地区的水污染的严峻形势,杜平以医疗废水排放为例指出,2008年,我国的医疗废水集中排放程度仅为86%。在他看来,由于医疗废水不同于一般工业废水,其集中排放程度应为100%,而非80%或者90%。

  另一方面,在大江大河沿岸,布局了大量的大型石化企业、钢铁企业等。“这些企业由于十几年的布局生产,也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旦发生水灾,可能就会带来麻烦。”杜平说。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有4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属于中度污染。

  “另外,中国农村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在垃圾、粪便处理上很多地方还是‘空白’。”刚从某贫困地区回来的杜平,注意到当地农村没有公共卫生厕所。这一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非常普遍。他认为,生活污水处理的“空白”,将严重影响当地的土壤,地表水的渗透,也影响了地下水。而这些,成为农村一些疾病的根源。

  《瞭望》新闻周刊梳理发现,当前,水污染治理不彰是多种原因共同叠加的结果。

  其一,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决定。当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高速增长期。一方面,污染底子重,需要的治理力度大;另一方面,增量也较大,对水污染治理投入的“增量需求”亦相应增加。

  其二,在城市规划与工业布局上考虑不足。比如,不少地方纷纷上马重化工企业,“有条件的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缺乏对当地发展模式的思考。

  其三,水污染治理资金不足。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向《瞭望》新闻周刊透露,为了保证南水北调东线治污任务圆满完成,山东省在南四湖附近建设了新薛河人工湿地。但是,尽管只需3000万元资金,张波却得四处“化缘”。

  江苏省徐州市环保局科技产业处处长胡永定则向本刊表示,当地仍属于“吃饭财政”,治污经费难以满足需求,从而造成当地一些包括污水处理厂在内的治污工程进度缓慢。

其四,“多龙治水”导致权责不明晰。本刊记者在地方调研中了解到一个现象,每当有水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要下拨时,一些部门争相抢“资金”,但是,一落实到责任,却出现难以协调的局面。有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向本刊表示,水污染治理涉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航运、农业等多个方面,相对应的则有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多个部门,环保部门虽然具有法律赋予的统一监督责任,但是,这些责任在部门协调上却效力欠佳。
 

  其五,出于多种因素考虑,一些地方政府对水污染治理敷衍了事。为了招商引资,很多地方政府对水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治污设施建设上,重在“明处”,轻在“暗处”。具体表现为,重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而对事关污水收集率的地下管网建设,则因难以考核而重视不足。

  其六,相关法律法规仍待完善。杜平指出,当前,我国水环境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尤其在执法环节,“如何使它(指法律)落实得更好,我们好像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区别化分类治理

  事实上,近年来,为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有关部门已动作频繁,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至2008年,我国城市污水的处理率由34.3%提高到70%,工业废水的达标率,由77%提高到了92%。然而,要应对“污染底子重,增量也较大”的现实国情,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应对。

  为此,杜平建议:一是提高区域或企业COD(化学需氧量)达标排放标准,对排污收费更加严格。设置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将使一些企业夜晚偷排污水的现象无所遁形。

  二是对水环境事业采取区别化的支持和分类管理的模式。“上帝的给上帝,人民的给人民。”杜平说,对于重点江河源头地区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比如“三江”地区,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农村中小型病险水库的改造、维修,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以及所有重点城市、重点流域、重点湖泊、近海的污染监控制度,由政府担当起责任。

  而对于水环境治理相关产业,则可交给市场。政府要扩大市场准入,实行税收减免,提供财政补助,或者给予信贷优惠,确立灵活的定价机制,鼓励采取多种市场融资模式培育此类科技型产业。

  “还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包括水环境的补偿机制,”杜平认为。

  他同时指出,中国关于水环境为主体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更加健全和完善;具体来说,在管理上,应逐步确立一个部门主管、若干部门配合的统一领导体系,而非“九龙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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