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文峪河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涉案企业已全面停产,相关部门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3月26日晚,《焦点访谈》报道说,2011年,汾阳26个村庄农作物因河水污染颗粒无收,原因是农田灌溉用了被污染的文峪河河水。
《焦点访谈》报道播出后,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吕梁市委、市政府务必消除污染源,对排污企业严肃处理,对受损失农民给予补偿;省环保厅要履行职能,加强督办;省监察厅要予以督察。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作出批示,要求对各类排污企业全面检查,对排污不达标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山西省纪检委书记李兆前、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也作出批示,要求对文峪河水污染事件做出严肃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在第一时间召集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督察督办;第一时间安排总工程师带领省环境监察、监控、监测人员连夜赶赴现场督导调查处理工作。
3月27日凌晨,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连夜赶赴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紧急查看现场,快速展开调查。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对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新闻报道中涉及的由污染影响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补偿问题,由吕梁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山西省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查时,发现了这家企业暗藏在排污渠道的属于企业恶意排放污染物的软管。这家企业擅自将缓冲池的含水污泥用高压水泵抽出,绕过在线监测采样点排至总排口,直接导致文峪河遭受严重污染。
这家企业于3月26日晚组织实施停产相关准备,截至3月27日18时,企业已全面停产。
据了解,2011年,这家企业因超标排污,曾被文水县政府勒令停产整改。
据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在3月初直接排放污水3次,每次排放时间约两小时左右,每次大约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约70吨左右。
3月27日夜,吕梁市政府调查组决定启动对农田受污染的农民经济补偿机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追究。
文水县环保局局长贺延华被停职检查,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赵文杰、监察大队长高建文、中队长王建明、生态股长申敏(负责在线监控)4人被免职和撤职,并接受监察部门调查。纪检部门已经开始调查。
刘向东告诉记者,要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利剑行动,对于超标排放污染和恶意偷排污染物的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该重罚的重罚,坚决制止直到杜绝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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