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8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酒店八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05,014,069.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5.73%。公司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1)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2008年7月7日的总股本229,64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2)2008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8年7月7日总股本229,642,3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91,856,92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05,01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08年7月实施完成了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A股3000万股的方案,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份结构相应发生了变化,公司依据变化情况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后的工商、税务等注册信息变更登记的相关工作。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05,01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二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8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33)及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8-34)。
五、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合加资源 公告编号:2008-40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涉及本项议案的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
近期公司与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关于为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给排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167.1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8,167.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58.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门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公]授保字2008第G003号),为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门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101A060105),为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行为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决策权属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8月30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84%,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外,没有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违规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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