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环保厅就全省环保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立足部门职能,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为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技术指导,落实环保监督。
在省环保厅、省清洁办联合制定的《关于2009年度全省环保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2009年制定并发布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规范,在全省施行,并结合实践对技术规范进行探索完善;到2010年,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在全省全面推广落实。确立适合省情、切实可行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模式,指导广大农村科学合理采用技术模式,避免因技术不当而导致的二次污染。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典型村庄、集镇,带动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并发布江西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二是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清洁办指导、监督各地严格执行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三是加强对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指导和监督;四是参与培训农村卫生保洁员;五是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国家限塑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六是利用中央农村环保和江西省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七是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创建内容的一项硬指标和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为此,江西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重点帮促村镇为着力点,通过抓重点、树典型、广示范、勤督查,引导、激励并督促全省各试点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建立议事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组合、同级之间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要以省农村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统一思想、服务大局、畅通信息、上下联动,提升系统合力,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清洁办开展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要落实“四定二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确保推进快、效果实),协助清洁办做好年中督查、年度考评等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通过文件宣传、帮扶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结合环保部门自身开展的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介绍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环保知识、技术规范、正反案例等,丰富广大农民的环保知识,帮促农民增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环境意识。通过经验推广和典型带动,进一步在全省营造浓厚、持久、自觉的环保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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