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日讯 记者昨天从芝罘区环卫处获悉,芝罘区内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烟单位、大中专院校、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201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今日将全面展开。
芝罘区环卫处将派收费人员上门进行收费。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员证》,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
若企事业单位当时不能缴费,环卫部门将送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书》,请有关单位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费管理办公室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芝罘区建设管理局及环卫部门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YMG记者孙泓炜 通讯员毕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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