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下午,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法国总理菲永的见证下,水利部部长陈雷与法国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海洋部国务秘书比斯罗在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与法兰西共和国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海洋部关于水资源领域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精神,中法两国将以各种形式在水资源综合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供水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水资源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推动两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此外,中法双方在协议中还明确将加强在世界水论坛等国际水事活动中的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