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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龙发电司二、三期脱硫工程通过后评估

2009-07-31 02:25:21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

二、三期烟气脱硫工程通过后评估(后评估试点项目)

  2005年12月,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对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二、三期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的申请。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承担了该工程的后评估工作。后评估工作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由中电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编制完成了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二、三期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报告。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1205MW。参加后评估项目的是二期(2×135MW)、三期(2×33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办建设,二期工程于2002年7月开工,2003年10月投运;三期两台脱硫装置于2003年12月开工,2004年12月和2005年8月投运。

  后评估认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引进德国斯坦米勒公司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研制出的具有“成果产权”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2006年初已经得到北京市科委鉴定确认),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脱硫效率等能够满足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要求。

  二期采用2炉1塔配置,三期为1炉1塔;每炉均配置1台增压风机;氧化风机、供水泵、石膏排出泵均按1运1备配置;二、三期脱硫装置中除吸收塔搅拌器、事故浆罐搅拌器、吸收塔喷淋层、吸收塔除雾器,石膏旋流器、烟气在线仪表和主要调节阀门等少数设备进口外,其他均为国内生产制造。按价格比计算,二期烟气脱硫装置设备国产化率为95.4%,三期烟气脱硫装置设备国产化率为95.5%。自二、三期烟气脱硫装置投运以来,吸收塔内衬、玻璃钢管道、其他管道、气气换热器、磨机、浆液循环泵等主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基本没有出现因设备故障原因造成脱硫系统停运的现象。该工程脱硫装置运行稳定,二、三期脱硫装置年可利用率均能够达到95%以上;脱硫石膏全部得到综合利用。

  二期2×135兆瓦脱硫工程作为国家科技部“十五”863计划《大型燃煤电站锅炉烟气脱硫技术及设备工程化》课题的依托项目,通过了“863”项目验收。

 


左起: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赵鹏高处长;国家环保总局李新民副司长;
中电联孙玉才副理事长;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翟青巡视员;
中电联行环部王志轩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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