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6〕158号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十一五”生态保护目标,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