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发〔2009〕75号
各州、市环保局:
为做好甲型H1N1型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环保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环办〔2009〕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按《通知》要求进一步重视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环保局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加大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的有序流动和安全处置,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已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昆明、保山、文山、普洱、大理、德宏州(市)必须确保处置中心正常运营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各相关州、市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全过程运行监管。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全力配合同级卫生部门,加强国际航班、边境口岸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监管,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及其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环办〔2009〕53号)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医疗废物 监管 疫情防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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