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辆好车,却负担不起油钱和停车费,那么出于理财考虑,一般人会选择卖掉折现。对于建成而又没钱或缺钱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少地方政府却不能这样选择。
近年来,随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的不断加速,我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短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环境设施效益的发挥和减排效果的显现。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已经奔走呼吁两年,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治理设施运行环节切实的资金支持。
今年“两会”期间,《关于设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专项基金的建议》首次作为全国工商联整体提案提交政协会议。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当污染治理的建设密集期过后,国家对治污、减排的资金支持应该从前端逐渐后移,从直接投资项目转向关注运行。此举不但可以调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将使减排投资更富于效率、更多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减排。
●治污设施建设向城乡延伸但收费机制尚未完善,将使“建得起、养不起”的问题更加突出。
●补贴对象将非常明确,是中西部地区及收费不到位地区的已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申请的前提一是当地需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二是设施运行负荷率和环境绩效需达到相关要求。
●在运营补贴发放方面,如何体现公平和效率?如何杜绝弄虚作假?如何让这笔钱花得安心、放心?这些问题必须从制度设计、机制完善等角度予以解决
运行环节更差钱
运营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环境基础设施的治污效果
提示: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缺口较大;在建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问题将更加突出;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足难以满足运营需求;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和要求将提升运营成本。
和不少地方投资建厂速度不断加快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建成设施运行的资金却往往不能及时到位或是入不敷出。住建部此前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993座,总处理能力已超过1.06亿吨/日;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39座,总处理能力37.9万吨/日。据此测算,全国每年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需求达到430亿元左右。但由于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不健全、征缴率低,致使大量环境基础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和不少地方投资建厂速度不断加快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建成设施运行的资金却往往不能及时到位或是入不敷出。住建部此前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993座,总处理能力已超过1.06亿吨/日;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39座,总处理能力37.9万吨/日。据此测算,全国每年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需求达到430亿元左右。但由于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不健全、征缴率低,致使大量环境基础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环境服务业商会做过调查,2008年,我国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427座,处理能力961万立方米/日。而全年所有县城的处理费收入仅为12.5亿元,平均每吨0.36元,离0.8元/吨的收费标准相距甚远。
垃圾处理收费情况更不容乐观。2008年,我国建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09座,处理能力达31.5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亿吨。而同年城市垃圾处理收费仅为23亿元,平均每吨仅为23元左右。
而治污设施建设向城乡延伸但收费机制尚未完善将使“建得起、养不起”的问题更加突出。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有1949座,总设计能力约5500万立方米/日。这批污水处理项目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县城以下的中小城镇,这些地区大多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尚未建立。
一面是收费不足以覆盖成本,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在污水处理费用上还存在迫切的涨价需求。根据现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必须达到一级A或一级B标准。按此标准,每吨污水处理成本将由目前的0.8元提升至1.2元。在全国范围内,达到此收费标准的城市仅有无锡(1.3元/吨)、苏州(1.33元/吨)和南京(1.3元/吨)3个城市。
让资金到最体现效率的地方去
有限的政府减排资金应该适度后移,从投资项目转向市场机制尚无法覆盖的运营环节
提示:政府将资金重点用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收运系统配套以及运营费用补贴,设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筹资进行建设,既可有效避免盲目建设的发生,又能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骆建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目前,城市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密集期已经过去,如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排取得效果,已经成为包括政府在内各界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实际上,通过多年市场化探索,我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筹资、建设。
“在此情况下,有限的政府减排资金应该适度后移,从投资项目转向市场机制尚无法覆盖的运营环节。”骆建华说,近几年,某些地方政府直接插手污水处理厂建设导致明显的“挤出效应”,已对相关的产业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要对运营环节补贴,钱从哪里来?补给谁?全国工商联的意见是:以组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专项基金的形式,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末端补贴”。
在资金来源方面,可以借鉴美国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的设立办法,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投入。中央财政从国债资金或以奖代补基金中拿出一定份额,省、市两级财政从污水垃圾处理费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额。基金设立后由省级建设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骆建华说,补贴的对象将非常明确,是中西部地区及收费不到位地区的已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申请的前提一是当地需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二是设施运行负荷率和环境绩效需达到相关要求。
从投资转向补贴,从总额上并没有增加各级财政的负担。但后者对社会资本产生的“杠杆效应”将十分显著。据估算,政府资金用于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经费补贴可以拉动社会资本3~4倍的投入。
“目前,我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存在较大缺口,也就是还缺钱。政府投资在运营环节,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回报,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治理项目建设,这将使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
政府将投资重点用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收运系统配套以及运营费用补贴,设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筹资进行建设,既可有效避免盲目建设的发生,又可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政府投资思路一旦发生这样的转变,既可吸引社会资本,又可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促进相关运营市场发展,可谓是一举多得,实现共赢。”骆建华说。
减排如何更好利用市场机制
随着监管加强,补贴的发放完全可以和减排效果直接挂钩
提示:“十二五”期间,减排开始进入攻坚阶段,确保治理设施的持续有效显得至关重要。因此,计划式、投资驱动的思路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这样的需求。
政府给企业补贴,似乎一直是个敏感话题。在运营补贴发放方面,如何体现公平和效率?如何杜绝弄虚作假?如何让这笔钱花得安心、放心?这些问题必须从制度设计、机制完善等角度予以解决。
根据提案,基金以补贴对象实际处理量为标准,每处理1吨生活污水补贴0.5元,每处理1吨垃圾补贴50元。由省级建设部门作为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申请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补贴或无息贷款。申请补贴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用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返还基金,使基金能够滚动发展。
在初期,是按量计费,处理多少补贴多少。但通过在线监测、统计、核查等手段的丰富,监管的加强,补贴的发放完全可以和减排效果直接挂钩。也就是按照削减多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费,发放补贴。
“在此机制下,运营企业会更加关心运行效率和质量,减排设施的实际效果会更加明确和更高效。”在骆建华看来,如果这套机制得到完善,那么,现行污水处理费用的使用也可以按照“以效果付费”的原则,发放给企业。经济杠杆带来的减排效益将会十分显著。
给钱的数量不变,方式变了,不只是为了解决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难的问题。从长远看,它将有利于以市场机制推进减排,带动环保产业向服务业的转型。
直到现在,一说到推进污染治理、减排,各地的思路就是建多少治污设施,要达到多大规模。而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常常是大笔资金投入建成的设施,要么没钱运行,要么缺乏考核激励不好好运行,有的甚至是“伪劣”工程没法正常运行,客观上造成了环境基础设施“晒太阳”的尴尬局面,国家减排投资的效益、效率大打折扣,对减排事业的持续推进也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五”期间,减排开始进入攻坚阶段,确保治理设施的持续有效显得至关重要。因此,计划式、投资驱动的思路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这样的需求。“要确保工程减排持续切实有效,就必须关注运行。而在运行这个领域,单纯的行政手段作用有限,必须借助市场机制的力量。”骆建华表示,就是“大棒有,胡萝卜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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