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kiln and furnace |
( GB 9078-1996 1997-01-01实施) |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尘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
1997-01-01 |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