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负责组织编写的一份报告中,“未来10年中国环境战略路径”被写进内容。在公众对当前环境状况疑虑日盛时,未来中国的环境发展预期以及可能路径成为关注焦点。为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办公室副主任、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进行了专访。
在骆建华看来,未来10年,中国仍然迫切需要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寻求新的平衡,为建设美丽中国设计出一个时间表和路线图。
总体环境仍在继续恶化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客观评价目前中国环境的总体状况?
骆建华:总体上看,近30年来,中国既没有遏制住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也没有遏制住生态退化的趋势。环境质量在局部有所改善的同时,总体仍在继续恶化。
日报:环境继续恶化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骆建华:首先是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中国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首位,并远远超过自身的环境容量。2011年,中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2218万吨,与1981年美国排放量相当。而目前美国排放量为1036万吨,欧盟27国为598万吨,日本78万吨。
2011年,中国的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的84.8%,化学需氧量(COD)实际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212.5%。
其次是区域复合型污染日渐显现。大气污染已由传统的局地煤烟型污染转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这在中国东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区域表现得尤为明显。2012年2月,环保部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调整了PM10浓度限值。依据新标准,2011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中,也只有拉萨、海口、昆明、广州、福州5座城市达标。而如果按WHO的标准,中国没有一座城市能够达标。
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这些流域支流污染仍然十分严重。2011年,中国200多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监测,在总共4700多个监测点中,水质较差至极差的占比55%,表明中国一半以上的地下水已受污染。
传统污染问题尚未解决,新的污染问题又接踵而至。目前,中国汞污染十分严重。土壤汞含量比背景值高3~10倍,相应的蔬菜作物、田间杂草汞含量也超过卫生标准的20~30倍。工业水污染排放中,除了常规污染物外,有些还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持久性有毒污染物(PTS)。此外,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电子垃圾等问题也非常突出。
环境演变的三个阶段
日报:我记得你在回顾过去几十年中国环境演变历程时,划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能否介绍一下?
骆建华:从环境污染演变趋势看,40年环境状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低排放、低投入、低恶化阶段(1972~1985),高排放、低投入、高恶化阶段(1986~1999),高排放、中投入、高恶化阶段(2000~2012)。
划分这三个阶段的主要依据有三个变量:污染物排放量,主要以二氧化硫和COD为指标,以全国环境容量为标杆;污染治理投入,主要以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为标杆;环境质量状况,主要以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为依据。
在第一个阶段,中国环境保护刚刚起步,监测手段还不完备,甚至是空白,所以环境数据匮乏,难以系统定量分析。这一时期的环境污染呈现出局部性、单一性和弱危害性,总体环境质量尚可。
在第二阶段,中国的环境保护经受了两次大的冲击:一是1980年代中期,特别是1984~1988年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对环境带来巨大冲击;二是1992年后,各地掀起的新一轮经济增长高潮,对环境带来进一步冲击。这一时期,中国环境污染全面蔓延,环境状况急剧恶化,大气环境、地表水、近海海域等环境质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第三个阶段,从2002年下半年起,中国进入新一轮重化工扩张阶段,致使能源资源供给全面趋紧,污染物排放急剧攀升。这一时期环境状况总体上看,仍呈继续恶化趋势,但恶化程度有所减轻。
中国环境状况预期
日报:如何预期未来中国环境状况,会转好还是继续恶化?
骆建华:我认为,中国未来的环境保护需要实施“三步走”战略。2020年:跨越污染排放拐点,实现污染物排放负增长。2030年:跨越环境恶化拐点,实现环境质量全面好转。2040年:跨越生态退化拐点,实现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从欧美和日本等工业化国家经验看,改善环境质量,首先必须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实行污染物排放量有计划、分阶段减排。
考虑到2010~2020年,中国经济可能从高速增长期进入到中速增长期,主要污染物排放将会陆续达到峰值点,污染排放全面下降的时代将会到来,从而实现污染控制第一个战略目标。
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如能陆续得到控制,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中国环境质量何时出现好转。欧美国家基本上在1970~1990年这20年间控制二氧化硫等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1990~2010年这20年间控制PM10和PM2.5等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不同,但从总体上看,我们认为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真正好转,并达到欧美国家空气质量标准,还需要20年时间。到2030年,中国江河湖泊治理能够成功。可以说中国到2030年环境质量将步入全面好转时期。
考虑到生态环境治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其治理难度要高于污染治理,我们预计2040年中国生态环境将有可能实现全面好转。也就是说,中国再用30年开展大规模的生态建设,才有可能在2040年迎来生态环境的全面改观。
未来10年环保投入需10万亿
日报: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在中国环境战略上需要做哪些部署?
骆建华:首先是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时间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遏制环境污染的根本性措施。国家在制定“十三五”环保规划时,应通盘考虑主要污染物减排时间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演变趋势、各类污染物环境影响程度以及减排技术条件,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
具体减排量以2010年为统一基准年,排放量为全口径统计,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建议到2020年,与2010年相比,各主要污染物减排幅度: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COD、氨氮四个指标减排20%,PM10、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六个指标减排10%左右。到2030年,与2010年相比,二氧化硫等各主要污染物减排幅度为45%,PM10、PM2.5等七个指标减排30%左右。
那么,这个目标能否实现呢?我们不妨看看美国的减排情况。1990~2010年20年间,美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67%,氮氧化合物排放量下降42%,PM2.5排放量下降56%。
美国减排历程给中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系,只要我们下足够大的决心,并切实加大环保投入,采取有力措施,上述减排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日报:中国的许多环境问题带有区域性的特性,并且区域间发展也不平衡,差别较大。如何处理这些矛盾?
骆建华:在制定总量控制时间表的同时,也应制定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达标时间表。总体目标建议为:到2030年,全国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新颁布的国家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限值。七大水系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干流水体达到适合钓鱼、游泳的标准。城市饮用水100%达标,土壤特别是耕地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考虑到中国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建议分区域、分阶段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目标。建议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时限: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东部地区于2020年达标,中部地区2025年达标,西部地区2030年达标。到2030年,长江、珠江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Ⅴ类和劣Ⅴ类水体;黄河、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太湖、巢湖、滇池消除富营养状态,不再暴发蓝藻;其他湖泊水质保持Ⅲ类水质。同时,应抓紧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和评价标准,逐步公布各地区土壤环境状况,根治重金属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日报:过去10年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在1%~2%之间,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有所下降,但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呈增长之势,环境总体恶化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这说明,现有环保投入幅度还不足以遏制环境污染。
骆建华:今后10年,若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应提高到2%~3%,10年之内大致需要投入10万亿。
这10万亿环保投入从哪里来?我们认为,一是加大政府环保投入。建议未来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环保投资每年应达到2000亿元,10年累计投资2万亿元用于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二是加大企业环保投资力度。目前我国企业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3%左右,而根据美日两国经验,企业治污投资占总投资比重一般在5%~7%,可见中国企业治污投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三是加大银行绿色信贷力度。
尽快开征环境税
日报: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污染物减排成本内部化,在有关资源产品价格中纳入环境成本,建立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我国在设立环境税方面做了大量前期研究准备工作,但环境税政策为何迟迟推不出来?
骆建华:目前西方国家基本形成完整的环境税税系,已开征的环境税涉及大气、水污染物,以及各种污染类产品等10多种,课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硫税、氮税、碳税、污水税、燃油税、垃圾税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拟订的环境税方案,对环境税定义为“拟开征的环境税是对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行为征收的一个独立税种”,即将环境税定位为“独立的环境税”。
在整体设计上,采取了变费为税的思路,主要是将之前由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变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排污税。方案里的污染物范畴,仅包括二氧化硫为代表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再加上一氧化碳。
就这四个税种,方案也给出了一个建议税率,其中二氧化硫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千克,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二氧化碳的税率为10元/吨。税率确定的依据主要是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比如二氧化硫的实际平均治理成本为1.95元/千克,废水的治理成本为1元/吨左右。
在计税依据上,研究者们也提出了标准。即污染排放税以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依据,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而碳税则以对产生二氧化碳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为依据。在税款使用上,方案建议环境税作为地方税,主要用于地方环境能力建设和环境保护。
据此测算,一年排污税收入大约600亿元,碳税收入大约为400亿元。也就是说,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开征环境税每年可达1000亿元。
总体上看,该方案是一个相对可行的方案,但也有一些具体问题值得商榷。
该方案将环境税定位为独立的环境税,与有专家提出的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扩大为城市维护建设和环境税建议方案相比,更为合理;就水污染而言,建议只设COD一个税种,因其监测、计量手段较为成熟,相对容易操作;固体废弃物税种可暂不考虑,理由与工业废水相似,因不同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成本差异很大。可继续保留排污费。
我们认为,环境税开征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多,应本着先易后难、税费并举的原则,逐步设立和征收。目前条件比较成熟的可先征,条件不成熟的可缓征,但必须尽快启动这项税制改革。
考虑到现实条件,建议目前仅开征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工业COD三个税种,税率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均为2元/千克,COD为3元/千克。据此测算,一年环境税收入大约9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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