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2 11:30:2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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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半年度报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朱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建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1,291,520.27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股本582,249,6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55,624,228 股。
六、 本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