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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天地更广阔——全国工商联两会提案呼吁以多种途径鼓励环保企业走出去

2014-03-10 15:00:12  

    “我国环保企业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必须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在目前国际分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推动技术产品走出去,促进企业跨国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3月2日上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环保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工商联以两会集体提案形式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平均增长15%左右,“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高度,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国内节能环保产业投资预计将达3.1万亿元,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内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环保产业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近10年来,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大量资金,进一步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国内环保产业增长点将由工程建设转向环境设施运营服务。因此,我国已有的环境产品及工程建设能力亟须开拓新的市场,环保产业国际化将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桑德集团董事长、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等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环保技术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已实现国产化,超滤膜水处理技术领先,在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污泥处置、垃圾焚烧以及烟气脱硫脱硝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建设运营经验,拥有了门类齐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龙头企业。目前,国内北京桑德环境、北控水务、福建龙净、杭州新世纪等骨干环保企业,已获得了多个海外环保项目订单,开拓了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多个国外市场,也为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

    然而,市政环境基础设施的前期投入资金普遍较大,运营权作为长期回收成本和获取稳定收益的保障,一般都优先给予投资建设方,其他企业很难在后期介入。因此,能否快速抢占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目标市场,决定着未来我国环保产业的规模和全球竞争力。

    环境商会的调研报告认为,国内环保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国外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环保行业标准及服务对象需求不同,工程项目履约过程面临较大风险;海外国家更倾向于采用工程项目融资管理模式开展环保项目;国家在金融财税等方面支持力度较小等。

    为推动环保企业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环保企业国际影响力,进而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升级,全国工商联建议:实行绿色援助计划,通过与中东、非洲、南美等产油国建立能源-环境战略联盟,实施绿色援助贷款或赠款和工程援助,支持其建设环保公共设施;可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或基金支持环保国际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或基金支持环保企业国际化发展;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设立海外环保投资基金、并购资金、亏损准备金等多种方式,按一定比例补贴海外环保项目;提供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等。

    在境外资本运作方面,国家应当鼓励国内环保企业进入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全国工商联建议,适当降低境内环保企业到境外上市的门槛,简化并规范环保企业境外上市的审批流程,并加强对已在境外上市企业的监管;政府与鼓励投资国家签订协定时,设立税收抵免和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条款,保障国内环保企业享受到东道国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国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与共享机制;建立国外环保法律、政策、技术、标准及产业合作服务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推进国内环保企业对重点国家和区域的战略布局和政策咨询研究。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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