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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 2018年年报

2019-04-12 11:23:15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仁珍声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人民币1,039.8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871.7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953.72 万元,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6,081.95万元。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可能面对的 风险”。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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