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2020年3月2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永清”)与新余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由于新余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超出了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置处理能力,经新余市政府同意由新余永清以BOT形式建设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新余二期”)。
新余二期是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总投资约1.66亿元,将建设为日处理垃圾300吨的生产线,公司将在10个月之内完成新余二期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本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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