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2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与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湿式电除尘设备脱硫系统装置性材料供货及部分主体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总金额1.04亿元。
合同的签订,表明了永清环保在多年深耕大气治理市场并不断积累的背景下,拥有能快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实力。公司表示,上述合同的成功签署,是公司今年在大气污染治理超低排放业务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依照合同,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湿式电除尘设备及脱硫系统装置性材料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等所有工作,以及相关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培训等)等。
作为“一流烟气排放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永清环保创新和实践的脚步从未停下。永清环保依靠领先的超低排放一体化技术,已实现“近零排放”标准,可有效将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在3mg/m³、15mg/m³和40mg/ m³内。公司具备了与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布袋除尘业务、环保热电业务、环境工程咨询业务等相关的全部资质,可为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量身定制烟气排放综合解决方案,在电厂、钢厂、冶炼行业脱硫技术及设施运营、工程总包方面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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