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9月10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潍坊青州市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定项目服务商为青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为2.34亿元,服务期3年。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青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是为推动青州市城乡环卫中心事业单位改革而成立的国有企业。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购[2021]10号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原事业单位继续承担服务的;或者为推动某类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的。”鉴于上述理由建议由青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承接单位。
根据项目此前发布的采购需求,本项目环卫保洁范围包含:
1.城区范围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范围东至仙客来路,西至仰天山路,南至南环路,北至胶济铁路线,包括东城商务区,南部科教创新园区(原环卫中心保洁范围,包含弥河生态旅游区);
2.国省县道保洁;
3.城区公共厕所的运行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与垃圾转运管理等;
4.采购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关于青州环卫集团
2020年11月30日,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青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宣布“依托城乡环卫中心,组建青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以下简称“环卫集团”)”,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清洗、公厕管理,生活、餐厨垃圾清运、处理等项目实行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环卫集团自负盈亏,盈余利润作为购置设备、壮大实力的运转资金。在特许经营政策期内,因环卫集团交税而实际减少的拨款部分,由市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补助给环卫集团。自环卫集团成立第二年起,资金拨付(或政府购买服务)数额随全市环卫水平标准的提高及垃圾量的增加,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周边同类地区的实际情况,经财政部门评审后,适时适当增加费用,列支(或支付)渠道保持不变。
按照“干管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有关职能部门行使对环卫集团的监管职能。对乱扔、乱倒、乱堆垃圾等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通知明确组建后的环卫集团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承担以下职能:
1、城乡日常保洁(含路面清洗作业),生活、厨余垃圾的清运和处置。
2、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城市公厕、农村公厕及其它环卫设施的管理运行。
3、道路护栏的清洗。
4、管理运营公司国有资产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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