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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盘点|11月这些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发布

2021-12-02 09:49:17  

 

环境商会自8月起,每月对当月发布的政策进行汇总,形成系列专题,欢迎关注。刚刚过去的11月有哪些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发布?环境商会进行了盘点。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12日,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意见》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污,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

 

《依法治污意见》主体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尊法”意识。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围绕依法治污的目标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侧重于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学法、守法”新格局,包括“十一个持续”。第三部分为重点领域和重要手段,针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业务工作,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保障,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用法”水平,包括十一个“依法推进”。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意见》涉及重点领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六个方面。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23日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等10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举措。

 

环境管理

 

《“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为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建立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以工业绿色化引领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促进工业稳增长和有效投资,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遴选

 

为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遴选工作。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的指导,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地方实践,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

 

《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和“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推动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评估”,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为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的要求,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为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为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夯实转型基础,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能源

 

《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为落实《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地方政策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1月初,为切实加强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共分13个章节,明确提出,到2025年,美丽江苏展现新风貌,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取得稳定改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

 

江苏省关于《“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随后印发,指出要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十四五”期间江苏财政财政将采取十项举措支持生态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实施、支持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试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举措。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研发展规划》

 

111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以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重点聚焦污染综合治理、减污降碳协同、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监测监控、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政策标准等领域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科研大格局初步形成,科技供给和服务能力全面增强,逐步形成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科研能力。

 

《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

 

11月底,财政部印发《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创新碳达峰、碳中和财政综合支持政策。指导浙江省财政部门研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财政奖惩政策,将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指标完成度和财政资金奖惩挂钩。围绕能源等重点领域,支持浙江省实施一揽子财政政策,力争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鼓励浙江省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浙江省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改革试点,鼓励浙江省按规定统筹资金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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