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旺能环境公告,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0.19亿元)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09亿元)的4.49%。
公告显示,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舟山旺能部分项目已持续稳定运行逾 82,500 小时,电价中所含国补部分已到期,且现有焚烧线及汽轮发电机组设备老化问题显现,为满足《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超低排放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旺能拟拆除现有1#、2#、3#焚烧炉(合计 1,050 吨/天)及 1#、2#汽轮发电机组,利用拆除场地新建 1 台处理量为 10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5#)+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 台 2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4#);同时,对现有4#焚烧线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提标改造,新增湿法+SCR 系统;对原配套 35KV输电线路进行改造增容。
公司已就本次投资改造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综合设备购置、安装施工等各项成本,预计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3.24亿元。因本次新建及提标改造均不涉及土地购置、土建工程费用等,项目总投资显著低于异地新建方案。项目建设资金拟由自有资金及银行项目贷款共同解决。
舟山项目改造完成后,原有三台小型焚烧炉将整合为一台大型焚烧炉,有助于优化管理体系、发挥规模效应,显著提升运营效率及吨垃圾发电量,进而直接带动收入与利润增长,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此外,新设备与先进工艺的应用,将有效降低厂用电率及环保耗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的双重目标。同时,改造后项目将全面满足浙江省超低排放标准,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旺能环境表示,本次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是公司主动对接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焚烧效能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更新核心设备、引入先进环保技术,项目可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集政策响应、环保责任、运营优化与社会贡献于一体,标志着公司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共赢。根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预计于2028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同日,旺能环境发布2026年中期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6.98亿元,同比减少0.2%;归母净利润4.13亿元,同比增长8.31%。
公司表示,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主要得益于运营成本有效压降、公司可转债提前赎回、长期借款本金减少及利率下调。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旺能环境在国内外共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25170吨;其中已建成正式运营的生活垃圾电厂有20座31期项目共计20820吨,在建安吉改扩建项目750吨,筹建3个海外项目共36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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