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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水价调整尘埃落定 10月1日起执行

2010-09-21 10:59:20  

昨日(9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了解到,合肥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已敲定,将于10月1日零时起执行。 8月23日,合肥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水价调整听证会,当时安徽商报曾以5个版的篇幅报道了这一会议,从会上筛选出“四大呼声最为响亮”。从新的供水价格方案看,当时安徽商报报道的四大民意呼声均得到了实质性的反馈。

涨价少了

一级水价每吨少涨4分钱

新的供水价格方案将于10月1日零时开始在合肥市执行。新方案明确:对已出表户实行阶梯水价,一级水价为每吨2.31元,二级为每吨2.77元,三级为每吨3.79元。以此计算,即将执行的阶梯水价中,一级水价较目前到户的每吨2.15元的水价涨了每吨0.16元,但记者注意到,其中一级水价之前的听证会方案中规定为每吨2.35元,为何少涨了每吨0.04元呢?

此次调价需要消化大约每吨0.31元的成本上涨压力。 0.31元涉及原水价格、供水价格中电力、管道损耗等多种成本的上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此次水价调整的原则是合理补偿成本。由用水企业、居民和供水单位共同负担,政府适当补贴。用水“大户”们进一步分摊上涨成本,居民只需要少涨一点。

标准宽了

夏季第一级放宽至每月14吨

新方案中,阶梯水价仍分为三级用水基数,其中第一级为12吨以下,第二级为12吨至20吨,第三级为20吨以上。另外,每年6~9月,第一级调整为14吨,第二级调整为14吨以上。

8月23日的水价听证会上,12吨作为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水量遭受的“炮火”最密集,6名代表对听证会方案中第一级水量基数过低、过死板提出了质疑。有代表认为,因为季节因素影响,每年6月至9月用水量非常大,一般家庭很容易超过12吨水,“被迫”攀升至第二级水价,这就违背了一级水量定位“保证一般家庭正常生活用水”的初衷。新方案完全采纳听证会上的意见,将每年夏季(6~9月)的一级水量定为14吨,其余月份为12吨。这无疑是从最大的生活实际向“保证一般家庭正常生活用水初衷”的回归。

补贴增了

低保户补贴由4吨增至5吨

新方案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由享受每月每户4吨用水免费的补贴政策调整为每月每户5吨。

在8月24日的听证会报道稿件中,安徽商报曾以“低保户每月补贴4吨有点少”为题报道了当时听证会方案引发的质疑,认为听证会方案对特困户给予每月每户4立方米免费的补贴政策并没有提高。随着水价上调,4吨水的补贴明显偏少。听证会参加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退休职工李海洋建议:“应将低保户、特困户每月免收4吨水费提高到6吨。 ”人大代表王慧响应了这一提议,“对特困户、下岗职工、低保户,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在原来4吨的基础上再增加2吨。 ”

难题要解决

将拨专款补贴“水表出户”

10月1日起,合肥市约有20多万户居民用水的价格将是每吨2.45元。即将执行的价格方案规定未出表户的到户水价为每吨2.45元,较目前2.15元多出0.3元,但取消了听证会方案中“两年内每年上调0.1元”的规定。

据了解,合肥市目前未水表出户改造的住户主要为城中村和三不管小区、老旧小区等。合肥市即将从价调基金中拨出专项经费与供水企业共同负担,对水表出户改造费用进行补贴,加快推进水表出户改造。

听证会上,共有3名参加人提出了水表出户的问题。他们提出的问题,无一例外将矛头直指水表出户设置的门槛过高,动辄需要一个单元都出户,而且出户费用高昂,一般家庭不仅难以协调,而且难以负担。未来,合肥市将以专项经费破解水表出户“又难又贵”的问题。

大户要反哺

工商业用户多出点“血”

除居民用水外,10月1日起,非居民用水价格也将有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在基本价格合并的基础上上调0.1元每吨,实现商业、工业、行政事业基本水价同价,价外收费不变。其中,工业用水由目前的2.35元调整至每吨2.6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3.25元下调至每吨3.03元,行政事业用水由每吨2.4元上调至2.6元,特种行业用水涨2元,上调至每吨9元。

在8月24日的报道中,安徽商报曾提出浪费水多的行业应该“反哺”。据了解,听证会上就有5名参加人认为,这次涨价,不能只让居民掏腰包,企业也应该掏一点。“工商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应该多涨点,补足现在供水链的亏损。应该让居民少补点,他们多补点! ”

实际上,随着城市供水中居民用水比重上升,非居民用水分摊成本越来越低。此次调整,就是希望老百姓少掏点,用水大户能多掏点,补足老百姓少掏的那部分,也能维持整个供水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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