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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水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

2010-12-14 08:55:59  

    12月9日,记者从赤水市政府获悉,根据《遵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赤水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赤水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据了解,赤水市中、文华和金华三个街道及近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0.30/m3;调整为0.80元/m3;。自备水源、进入城镇排水管网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无论是否经过处理和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均应交纳污水处理费:除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按0.24元/m3;计收外,其余的均按0.80元/m3;交纳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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