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上演毁湖一幕。据报道,武汉城区第二大湖——沙湖遭遇肆意填湖盖楼,昔日万亩湖面萎缩至区区百余亩。
武汉官方辩称,目前在建的沙湖公园不得不填湖修建环湖路,以便把岸线固定好,是为了“更好保护好沙湖”。于是,继“维修式拆除”之后,国人辞典里又多了一个新词——“保护性填湖”。
对于头顶“百湖之市”美誉的武汉而言,“保护性填湖”政绩卓著,且大有发扬之势,官方资料显示,1950年代初武汉中心城区尚有湖泊59个,水面面积273平方公里,但到2000年,湖泊数量锐减三成,仅余41个,面积减少大半。而只过了两年,中心城区又“已有8个被填占,剩下的27个湖泊实际面积8.99万亩,10年净减少水面5000多亩”。
填湖速度如此惊人,以至于荆楚网上有市民讽刺,与其说“百湖之市”,不如叫“填百湖之市”,并请求武汉市政府停止使用“百湖之市”的称号。
然而,吊诡的是,填湖不止的武汉却也是呼喊保护湖泊最高调的武汉。
2002年就施行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曾是中国第一部地方性湖泊保护条例。据此条例,武汉所有湖泊全部列入保护名录,严打围湖建设、填湖开发等行为。此后,武汉相继出台《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湖泊执法巡查制度》等法规。
截至2011年,该市已制定二十多个与保护湖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之多、体系之全,冠绝全国。
主政者亦从未停止过豪语誓言。2010年5月,一位市领导就在一次护湖会议上情绪激动地说,“不论什么原因,保护不好武汉的湖泊,历史不会原谅我们。”狠话未息,武汉166个湖泊有了“湖长”,由所在地的行政一把手担任,要用“铁的精神、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推进湖泊治理,对凡湖泊受污或整治不力者,“湖长”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调离岗位。
由是观之,法规可谓最完备,口号可谓最响亮,而填湖一幕犹未止息,唯利而已。
仅以沙湖为例,环湖已建成的水岸星城、金沙豪庭、梦湖水岸、水岸国际等多个楼盘鳞次栉比,这些“坐在阳台上就能钓鱼”的湖景房售价已然每平米过万。而对填湖毁湖,武汉护湖法律规定仅处以10万到50万元的罚款。响亮口号之下,这些对开发商连隔靴搔痒都不是的实际罚则,效力几何也就不言自明。这也是为什么,近10年来,武汉市中心城区非法填湖比例竟占半壁。
而所谓的“湖长”制度实施至今,但见湖泊消瘦楼疯长,从未闻“湖长”被问责。
一位环境法教授曾如是形容当下武汉的毁湖护湖怪圈,“当初制定湖泊保护措施走在全国前列,但破坏也走在全国前列,湖泊的锐减恐怕在全国也是史无前例的。”
当最完备的法律、最豪迈的口号却难阻最疯狂的侵吞,写在纸上的条文也就不过沦为一块最公然的遮羞布。
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今天,要留住大自然万千年才造化的“城市之肺”,武汉需用不打折的重典,亦需见真章的铁腕。否则,“百湖之市”终至“十湖之市”,而零湖之日,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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