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0日从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获悉,根据全省环境监测系统2012年对岷江、沱江的水质监测结果,共有10个市(县)的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程度大于入境断面,将扣缴省级水质超标资金共2879万元。加上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开展的岷江沱江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去年全省应扣缴的水质超标资金达7000多万元。
我省自2011年9月起试行岷江沱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当年共扣缴1118万元。相比2011年,去年岷江和沱江跨界断面水质有所改善,扣缴额度相应减少。
去年,成都、自贡、德阳在辖区内开展了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去年2月起,成都市实行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11个月共扣缴2692.6万元。德阳市设立水质超标资金(保证金)并试行重点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罚制度,2012年度共扣缴保证金500万元。去年3月1日起,自贡市在釜溪河流域(自贡)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10个月共扣缴978.6万元。
记者获悉,2011年扣缴的1118万元岷江沱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已由省财政厅扣缴落实,扣缴资金主要用于治理补偿、工作奖励和监测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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