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4:33
近日,铜川市物价局邀请15名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对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听证。听证结果报批后,该收费标准即可执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的就在于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发言,对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表示赞同。大家认为,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唤起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收取垃圾处理费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公开透明,不可多头管理、重复收费,同时要对城市困难户适当进行减免。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收费方案》(听证稿),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铜部队、个体经营者以及城市居民及暂住人口,均须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月缴纳2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对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以及经营者等也提出了相应的缴纳费用标准。